(转发)关于评选县第一届小课题(含调研课题)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|
来源: 菜园一小 作者:教导处 阅读次数:
发布时间:2013-11-05 |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职教中心、社区教育学院: 为进一步营造群体科研氛围,达到“以科研丰富教育教学经验,以科研形成教育教学特点(风格),以科研提高全面教育教学质量”的目的,同时结合新修订的《嵊泗县课题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评选县第一届小课题(含调研课题)研究成果奖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人 凡本县中小学(含职高、幼儿园、社区教育学院)教师个人或研究小组均可申报(除负责人一名外,其他成员限报两名)。 二、成果要求 1.申报的成果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,突出应用性、可操作性和实效性,体现小课题“小、实、新”的特点。 2.小课题申报的成果必须为课题研究报告(实验报告、经验总结报告、行动研究报告等)形式,调研课题成果必须是调研报告,主报告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。参评成果(主报告)详而实,其中“定量”方面的篇幅应占主报告的四分之一左右。 ①2013年县级团体课题之下的各类子课题研究成果。 ②2013年立项的县级调研课题调研报告。 ③2013年立项的省市课题之下的子课题研究成果。 ④教师个人自发开展的各类教育教学研究成果。 ⑤各类成果最好在本年度期间取得的(必须经过1年以上的实践研究),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到2012年(但必须是未参评、未结题的小课题研究成果)。 4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受理: (1)市以上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(主要指大课题研究成果); (2)同一内容的成果已在市级以上其它行政、教研单位主持的评审中获奖的; (3)同一内容的成果已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; (4)申报的成果形式为论文或案例的。 三、其它 1.申报材料包括:《小课题研究成果申报表》、成果主件各一式3份,成果附件一式1份。上述材料经学校教科处审核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,于2013年11月29日前送至县教科室,逾期恕不受理。评奖结束后,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。 2.各学校教科室要发挥指导审核作用,切实把关好本次小课题参评质量,同时汇总好本校教师成果参评数,填写“嵊泗县第一届小课题研究成果汇总表”,以电子稿发送邮箱cpr5580119@163.com。 3.县教科室将通过县级小课题研究成果评选,择优推荐参加市第十三届小课题成果奖和2013市调研课题成果奖评选,县级小课题和调研课题以本次得奖代替结题,不再组织其他形式结题。 4.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、咨询有关情况,请与县教科室联系(联系人:陈平儿;联系电话:5591872)。 附件:1.嵊泗县第一届小课题研究成果申报、评审表
嵊泗县教科室 二○一三年十一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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